目的地搜索
机构设置
当前位置: 首页 >> 关于我们 >> 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

部门领导

处长:张 玥,中共党员,高级政工师、讲师(德育)。

全面主持合作交流处工作。做好合作交流发展规划,牵头推进工作落实;积极引入优质资源,优化校地、校企、校校协同合作;负责党支部建设和班子建设;负责教育发展基金会管理运行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处长:吴永鹏,中共党员,助理研究员、政工师。 

按照整体安排,重点做好校校、校企合作交流项目,包含项目探索、合作意向商定、战略协议起草、签约仪式等活动会务安排、重点项目推进情况跟踪等;做好与国家部委、地方政府、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对接联络工作;配合做好相关会议、来访的会务、接待等工作;常态化做好学校各类资源梳理,辅助做好资源共享建设;处内日常办公事务、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设、年鉴整合及宣传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处长:米 亚,中共党员,副研究员。

按照整体安排,重点做好校地合作交流项目,包含项目探索、合作意向商定、战略协议起草、签约仪式等活动会务安排、重点项目推进情况跟踪等;配合做好相关会议、来访的会务、接待等工作;对接上级主管部门,做好京津冀协同发展等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协调工作;做好与知名高校、企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的对接联络工作;负责天津市教育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基地、与市教育两委共建党建研究中心工作以及其他培训工作;处室工作计划、总结起草等工作。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合作交流处下设重要公务交流科、重大合作项目管理科、基金会运行管理科和协同发展科,具体职责为: 

(一)公务交流科(科长:王竹鹤)

1.做好国家部委、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兄弟高校等重要领导来校检查、调研的安排、接待陪同等工作。
2.承接重要会议会务工作。
3.做好天津市教育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和市教育两委党建研究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承接各级各类培训。
4.积极创造条件,加强与校内外各单位及专家的联系、沟通与协调,为各类合作共建项目的顺利开展做好服务工作。
5.负责部门信息化建设、对外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形式,定期推送工作动态,营造浓厚干事创业氛围。  
6.负责处内日常管理及服务工作。

(二)重大合作项目管理科

1.围绕学校发展规划,制定学校与地方、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合作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与国家部委、地方政府、一流高校、知名企业、社会组织等开展深层次合作,为地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等提供政策咨询、发展规划等智力支持。  
3.负责交流合作协议的审核、签订和实施监督。
4.负责合作交流项目的督促检查、综合协调、考核评估等全过程跟踪服务。
5.收集、发布各地在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合作需求信息,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开展各类项目合作。  

(三)基金会运行管理科(副科长:王若柔    科员:王琦

1.统筹管理全校捐赠募集工作,建立健全筹资组织网络,密切学校与社会各界联系;
2.做好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基金会在增加教育经费来源、支持学校各项建设方面的作用;
4.积极挖掘各界资源,引入社会资本捐赠,助力公益事业和学校教育事业发展;
5.负责捐赠收入使用用途的监督与管理工作。
6.多角度开展校企合作,积极对接各学部、学院相关学科,推动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

   (四)协同发展科(副科长:赵春阳

 

 

 

版权所有权归天津师范大学所有